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筑牢安全防线,规范运输流程——《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》专题宣贯解读

筑牢安全防线,规范运输流程——《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》专题宣贯解读

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和化工产业的不断壮大,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的规模与频次显著增加。危险货物具有易燃、易爆、腐蚀、毒害等特性,其运输过程犹如在公路上移动的“潜在风险源”,安全管理至关重要。为全面提升行业安全水平,交通运输部等六部门联合发布了《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,对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全链条、各环节提出了系统、严格的管理要求。本文旨在对《办法》进行专题宣贯,帮助道路货物运输从业者深刻理解、准确把握并严格执行。

一、 深刻认识《办法》出台的重大意义

《办法》的颁布实施,是贯彻国家总体安全观、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。它填补了此前安全管理在某些环节上的制度空白,细化了《道路运输条例》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》等上位法的规定,构建了更为严密、可操作性更强的监管体系。对于运输企业、托运人、装货人、收货人等各方主体而言,《办法》明确了各自的安全责任边界,是实现从“被动监管”到“主动履责”转变的根本遵循。严格执行《办法》,是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、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畅通的必然要求。

二、 精准把握《办法》的核心要点与关键环节

《办法》的核心在于落实全链条安全管控责任,突出以下几个关键环节:

  1. 强化托运环节管理:首次明确并强化了托运人的安全责任。托运人必须确保托运的危险货物类别、项别、品名、数量等信息的真实性、准确性,并妥善包装、设置标志标签。必须向承运人提供符合要求的危险货物运单,这是运输活动的“身份证”和“说明书”。
  1. 规范装货环节操作:《办法》设立了“装货人”责任条款。装货人必须查验承运车辆、人员的资质证件,确保货物与运单一致,并按照相关标准进行装载作业。充装环节必须查验罐体检验有效期,严禁超载超限混装。
  1. 严格运输过程管控:承运人(运输企业及驾驶员、押运员)是安全运输的核心执行者。必须使用合规车辆,配备合格人员,随车携带运单,并按照规定的路线、时间行驶。需定期进行车辆技术状况检查,确保应急处理器材完好。运输途中应通过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等加强动态监控。
  1. 完善应急处置要求:《办法》要求各相关方制定应急预案,配备应急物资,并定期演练。发生事故或异常情况时,必须立即采取警示、应急处置措施,并按规定报告。
  1. 统一运单信息化管理:全面推行电子或纸质危险货物运单制度,实现运输信息的可追溯。运单内容必须详实,并随车携带备查,为事中事后监管提供有力支撑。

三、 全面落实《办法》的实践要求

道路货物运输行业,特别是危险货物运输相关企业和从业人员,必须立即行动起来:

  1. 深入学习,吃透精神:企业负责人、安全管理人员、驾驶员、押运员、装卸管理人员等均应参加专题培训,逐条学习《办法》内容,理解其立法意图和具体规定,明确自身法定职责。
  1. 对标自查,整改隐患:各相关企业应立即对照《办法》要求,全面排查在托运、装载、运输、卸载、应急处置等各环节存在的制度漏洞和安全隐患。重点核查车辆资质、人员资格、包装标识、运单使用、动态监控等方面是否合规,建立问题清单,限期整改到位。
  1. 完善制度,长效管理:企业应依据《办法》,修订完善内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、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。建立健全从托运受理到交付收货的全过程安全管理台账,实现安全管理的制度化、标准化和痕迹化。
  1. 科技赋能,提升效能:积极运用车辆动态监控、电子运单、罐体检测等信息化技术手段,提升安全管理效率和精准度。利用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等,加强对驾驶员不安全驾驶行为的预警和纠正。
  1. 协同共治,形成合力:托运人、承运人、装货人、收货人等各方应加强沟通协作,确保责任无缝衔接。行业组织应加强自律,管理部门将加强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,对违法行为依法严惩,共同构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共同体。

《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》为行业安全发展划定了清晰的“跑道”和“红线”。全体从业者务必以对生命高度负责、对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,将《办法》的各项规定内化于心、外化于行,切实筑牢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的安全屏障,为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可靠的运输安全保障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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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2026-01-12 13:36:36